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课程教师团队建设,激发团队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引领作用,深化和推动课程教学改革,提升开放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范围
第二条 评选范围为自2020年以来从事我校开放教育教学的课程团队集体。本次评选不含毕业论文(设计)类课程。
三、评选条件
第三条 参选团队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恪守教师职业规范,热爱学生,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奉献精神。
2、认真履行教师的各项职责,开展教学活动效果好,工作计划、工作记录等教学工作档案规范完整。
3、课程开课已满一年。
4、课程作业含有主观题和客观题。
5、原则上学生人数不少于20人。
第四条 凡课程教师团队成员中任一教师在评选要求的时间范围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本课程团队不具备评选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统筹安排的课程团队。
2、担任课程负责人或课程导师期间发生过教学事故。
3、开课期间教学情况未达到教务处规定的教学基本要求。
第五条 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课程团队指导的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或成绩突出,可优先参评。
四、评选办法
第六条 评选程序
1、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近三年开放教育的课程团队教学数据进行分析和排名,推选出优秀课程团队若干。
2、优秀课程团队分析和排名的指标为7天内批阅、已批阅作业、3天内评论、课程在线时长,权重占比分别为4:1:3:2。
3、校本部10个学院的全部课程团队中,每个学院按优秀课程团队分析和排名的综合结果取前2名。
4、由优秀课程团队负责人组织推荐本团队1-3名优秀课程导师,如果课程团队人数较多,可适当增加名额。
五、附 则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