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8日下午,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于定淮门校区二楼第一会议室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学习教育部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两个文件。会议由质量办主任陆宝华主持,部门全体人员参加。
2020年12月24日,教育部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江苏省教育厅为此于2021年12月29日制订下发了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及评价细则(试行)。
抽检办法要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受江苏省教育厅委托,负责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工作。根据江苏省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库进行信息复核和论文提取,采取电子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参检名单。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通过针对性的学习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保证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和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督导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文/图: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