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9月份针对性业务培训

发布者:陈曦发布时间:2024-09-27浏览次数:10

925日下午,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于定淮门校区二楼第一会议室组织集中业务培训,学习《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课堂教学管理规定》。会议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陆宝华主持,部门全体人员参加。

培训由方巍领学进行。课堂教学管理规定对教师和学生都制定了课堂行为规范。规定任课教师必须保证按教学计划及其进度要求对学生进行授课、指导,注重与学生交流,积极主动营造师生互动的生动课堂,保证良好教学效果等要求;规定学生应当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或因事请假的,必须在上课前报告任课教师,并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等要求。若任课教师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视其情况按《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学生违反规定者按《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及学生管理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课堂教学是学校人才培养的主渠道,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直接组织者、实施者和管理者,对顺利完成课堂教学,加强课堂纪律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应遵守学校纪律,自觉服从教师的组织、管理和指导,积极配合教师圆满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只有这样,才能做好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实现人才培养规格。

营造尊师重道、教学相长、平等互爱的和谐课堂氛围是师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重新学习课堂教学管理规定,使我们更加意识到一堂好课一定是双向奔赴的。教风和学风建设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督导任重道远。

文/图:陈曦